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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昌平校区机动车入校管理的通知

日期:2019-04-02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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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
为确保校园安全,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,根据《北京大学昌平校区机动车管理规定》,校区自4月8日起执行机动车通行证制度。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人员驾驶机动车,一律凭通行证进入校园,请各位驾驶员将通行证放于车内醒目位置,并配合门卫查验。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,请减速慢行,文明驾驶,主动避让行人。

同时,其他方式入校的机动车辆,须遵守以下规定:

(1)公务预约入校车辆,请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填写《机动车预约入校登记表》交至各主管办公室审核,主管办公室同意后交至安全保卫办公室审核。

(2)出租车,须由驾驶员出示出租车从业资格证、乘坐人员出示校内有效证件,经门卫查验后放行。

(3)学生家长车辆,须告知门卫入校事由,经门卫登记相关信息并审核同意后放行。

无关社会车辆谢绝入校,驾驶员不具有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辆禁止入校。无相关手续强闯校门、故意停车堵门等不服从管理的,所驾车辆永久禁止入校。如造成设施毁坏则按市场价格予以赔偿,如构成治安事件则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,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。

特此通知,并请相互转告!
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
2019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