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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

日期:2021-01-21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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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》(校办〔2021〕2号)精神,结合管委办的实际情况,现将管委办202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寒假和春节时间安排

1、休寒假人员轮休时间:1月25日(星期一)至2月28日(星期日)轮休,其中春节放假7天(2月11至17日),3月1日(星期一)上班。

2、休年假人员放假时间:2月11日至2月17日(除夕至初六)放假7天,3月1日(星期一)上班。尚余2020年年假未休及加班尚未倒休人员,须于3月1日(星期日)前全部休完。

3、假期作息时间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5:00。3月1日(星期一)恢复正常作息时间。

4、根据工作需要,需要到岗开展工作的,随时服从管委办统一安排。

二、班车

管委办班车于1月25日—1月29日发车时间为8:00(校本部)和16:30(200号校区),3月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发车。

三、食堂

假期期间食堂正常开放。

四、浴室、开水、售水、售电

假期期间大浴室、开水、售水、售电暂停,3月1日恢复正常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寒假期间各室必须安排好工作,合理调配人员休假计划,确保假期所需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受影响。

2、原则不安排加班。必须加班者于1月22日前将加班日期、事由等报各办公室主任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。

3、各人休假计划须经各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。

4、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,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,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。师生员工要切实注意做好自我防护,科学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离,管理好所在场所环境卫生,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加强体育锻炼,同时注意其他安全隐患,确保校区与人身安全。

六、寒假值班

1、寒假期间,管委办统一安排人员值班,各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室值班。

2、值班要求: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,认真履职,确保值班期间在岗、在位,不得擅离,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、妥善处理,并按照“先口头、再书面”的程序及时、如实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和漏报。

3、带班要求:带班负责人确保在带班期间在京在岗且通讯畅通。

北京大学昌平新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
2021年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