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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明节、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日期:2020-04-02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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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文件

昌平校管办﹝2020﹞2号


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
根据学校《关于近期节假日及校历相关安排的通知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昌平校区实际情况,经昌平校区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昌平校区2020年清明节、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明节放假安排

1、管理岗位人员:4月4日(星期六)清明节放假,4月5日(星期日)公休,4月6日(星期一)放假。

2、工勤技能岗位人员:4月4日(星期六)清明节放假,4月5日(星期日)公休,4月6日(星期一)上班。

3、4月7日(星期二)全体人员上班。

4、电站、楼长、监控岗位人员按值班计划执行。

5、在疫情防控期间,教职工上班、中层干部工作日和节假日到岗安排按此前要求继续执行。

二、劳动节放假安排

1、管理岗位人员:5月1日劳动节放假;5月2日至3日公休;5月4日校友返校活动取消,放假;5月5日至8日放假调休;5月9日至10日公休。

2、工勤技能岗位人员:5月1日劳动节放假;5月2日至3日公休;5月4日校友返校活动取消,放假;5月5日至8日放假调休; 5月9日至10日上班。

3、5月11日(星期一)全体人员上班。

4、电站、楼长、监控岗位人员按值班计划执行。

5、在疫情防控期间,教职工上班、中层干部工作日和节假日到岗安排按此前要求继续执行。

三、假期工作安排

食堂正常开放;班车、售水、售电、浴室、开水继续暂停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假期期间各室必须安排好工作,合理调配人员休假计划,确保假期所需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受影响。

2、各办公室原则不安排加班。必须加班者于4月3日前将加班日期、事由等报各办公室主任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。

五、值班要求

1、假期校区安排人员值班,值班时间为8:00—次日8:00。

2、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,做好值班记录,履行值班职责,确保值班期间在岗、在位,不得擅自离岗,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、妥善予以处理,并按照“先口头、再书面”的程序及时、如实上报校区领导,不得瞒报、迟报和漏报。

3、疫情防控期间,大家尽量保持居家不外出。

4、校区值班电话81931026,内线1026。校区南门81931110,内线1110。十三陵派出所89761611。
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
2020年4月2日

主题词:2020年 清明节 劳动节 放假 通知


电子稿发送:校区领导,校区各办公室,纸版发送:校区各单位。


综合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