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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办及顺延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

日期:2020-09-16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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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
为规范昌平校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根据《北京大学昌平校区机动车管理规定》,校区执行机动车通行证制度。疫情防控期间,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人员驾驶机动车,需同时凭人员通行证和机动车通行证才可进入校园。校区自即日起,对还未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办理通行证。已办理2019-2020年度车辆通行证的,可以顺延使用至2021年3月31日,无需重新办理。

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流程:申请人填写《北京大学昌平校区机动车通行证登记表》,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至各主管办公室负责人,各办公室负责人汇总后交至安全保卫办公室。

办证须知:(1)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教职工均可申请办理车证。其中,实验室人员、租赁单位人员须经发展与联络办公室审核。(2)每位教职工限办一个昌平校区机动车通行证。(3)车证专车专用,不得伪造、涂改、转让、转借。(4)有北京大学车证的,无需再办理昌平校区车证,进校门时将北京大学车证放在车内醒目位置即可。

如有疑问,请与安全保卫办公室联系,联系人:李玲玲,电话81931088。

附:
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机动车通行证登记表.docx
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
2020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