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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平校管办【2019】3号 关于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

日期:2019-01-14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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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文件

昌平校管办﹝2019﹞3号


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》(校办[2018]9号)精神,结合昌平校区的实际情况,现将昌平校区2019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寒假和春节时间安排

1、休寒假人员轮休时间:1月20日(星期日)至2月17日(星期日)轮休三周,含春节放假7天(2月4至10日),2月18日(星期一)上班。

2、休年假人员放假时间:2月4日至2月10日(除夕至初六)放假7天,2月18日(星期一)上班。尚余2018年年假未休及加班尚未倒休人员,须于2月17日(星期日)前全部休完。

3、假期作息时间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4:00。2月18日(星期一)恢复正常作息时间。

二、假期服务安排

1.班车:1月28日停发,2月18日恢复正常。

2.食堂:1月28日停伙,2月18日正常营业。

3.大浴室及开水房:1月21日关闭,2月18日开放。

4. 3号楼浴室及饮水机:2月1日关闭,2月11日开放。

5.售水、售电:1月28日停止,2月18日恢复正常。特殊应急购水购电,可联系校区值班人员解决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寒假期间各办公室必须安排好工作,合理调配人员休假计划,确保假期所需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受影响。

2、原则不安排加班。必须加班者于1月15日前将加班日期、事由等报各办公室主任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。个人休假计划须经各办公室主任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。

3、各实验室、租赁单位、校区运行保障、安全保卫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,明确安全责任,落实安全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,不出安全问题。

四、值班要求

1、寒假期间,校区统一安排人员值班,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室值班。

2、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,确保值班期间在岗、在位,不得擅自离岗。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、妥善予以处理,并按照“先口头、再书面”的程序及时、如实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和漏报。

3、昌平校区值班电话89748732,内线225;校区大门89745075,内线203。十三陵派出所电话89761611。学校督查室电话:62751201,62751301;传真:62751207。

附:《昌平校区寒假带值班计划》
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
2019年1月14日

主题词:寒假春节 放假 轮休通知


电子稿发送:校区领导,校区各办公室,纸版发送:校区各单位。


综合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