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近年来,全国及北京市发生了多起犬类伤人事件,影响恶劣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料显示,人被犬类咬伤或抓伤,若患上狂犬病,其死亡率接近100%。目前人类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,故应加强预防措施。据昌平校区师生员工反映,近期校园犬类数量呈现增加趋势,带来安全隐患。
为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人身安全,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秩序,根据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校区实际情况,特将昌平校区犬类管理规定如下:
校园内所有区域,原则上禁止养犬。鉴于特殊历史原因,极小数单位和个人存在养犬行为。按照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已养犬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,定期对犬进行健康检查,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,与校区签订《养犬义务保证书》,并对犬类活动进行规范管理。该通知发布之日起,校区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再新养犬只。校区相关部门,将持续对校园流浪狗进行处置。
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据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和校区相关管理措施予以处理。情节严重的,将报北京市公安机关给予处分。希望广大师生员工能够积极配合,杜绝犬类伤人事件发生,共同创造和谐、稳定的校园环境。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2018年10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