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文件
昌平校管办﹝2017﹞7号
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根据北京大学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校办﹝2017﹞1号)的有关精神,结合昌平校区实际情况,经昌平校区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昌平校区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放假安排:
1、管理岗位人员:4月1日和2日公休,4月3日上班,4月4日清明节,放假。
2、工勤技能岗位人员:4月1日上班,4月2日公休,4月3日上班,4月4日清明节,放假。
3、4月5日全体人员上班。
4、电站、楼长、监控岗位人员按值班计划执行。
二、假期工作安排
1、食堂、开水房:正常开放。
2、一卡通、电卡充值:4月1日、2日、4日暂停,4月3日照常充值,4月5日恢复正常。
3、浴室:因维修改造4月1日至4日暂停,4月5日恢复正常。
4、班车:4月1日、2日、4日暂停,4月3日照常发车,4月5日恢复正常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放假期间各室必须安排好工作,合理调配人员休假计划,确保假期所需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受影响。
2、凡有实验室和危化物存储的单位,要进行更加严密细致的排查,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、操作器材,对有问题的要及时修复;实验现场要配齐灭火器材;对学生进行一次应急处置再培训。
3、各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,必须加班者于3月29日前将加班日期、事由等报各室主任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交行政室。
四、值班要求
1、假期校区安排人员值班,值班时间为9:00—次日9:00。
2、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,做好值班记录,履行值班职责,确保值班期间在岗、在位,不得擅自离岗,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、妥善予以处理,并按照“先口头、再书面”的程序及时、如实上报校区领导,不得瞒报、迟报和漏报。
3、假期职工要注意居家和出行安全,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交通事故等,做好自身安全保护措施。
4、校区值班电话89748732,内线225。校区南门89745075,内线203。十三陵派出所89761611。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2017年3月28日
主题词:2017年 清明节 放假 通知
电子稿发送:校区领导,校区各办公室,纸版发送:校区各单位。
行政室 2017年3月2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