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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以北京大学昌平校区名义进行招生的声明

日期:2015-08-20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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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昌平校区接到举报,反映有关单位冒用“北京大学”或“北京大学昌平校区”的名义开展招生活动。昌平校区据此展开调查,并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:

一、按照学校规划,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系北京大学建设的集大科学装置、开放性公共科研平台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于一体的科学研究基地,以及基础研究向实际应用转化的研发平台。昌平校区目前没有开展任何形式的办学活动。

二、昌平校区根据实际情况,并经学校批准,将部分闲置资源对外租赁办学。目前,在昌平校区只有一家长期租赁办学单位,即北京明园大学。寒暑假则有少量临时租赁进行短期培训的单位。昌平校区与承租单位只是房屋租赁关系,没有任何合作办学关系,也不向其提供任何的师资和教学资源。各类租赁办学单位自主开展办学行为,均不得以“北京大学”或“北京大学昌平校区”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,并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,承担完全责任。

三、任何以“北京大学”或“北京大学昌平校区”名义在昌平校区进行的所谓招生办学行为均属假冒欺骗。如若发现以上违规行为,请及时联系北京大学昌平校区,联系方式:010-89748732。如涉嫌违法,请及时向当地警方报警。

特此声明。
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
2015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