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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日期:2016-04-26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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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文件

昌平校管办﹝2016﹞6号


关于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
根据北京大学《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校办﹝2015﹞8号)的有关精神,结合昌平校区实际情况,经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昌平校区201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劳动节放假时间安排

1、在编职工及管理人员:4月30日(星期六)公休,5月1日(星期日)放假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

2、非管理人员(含劳务协议人员):5月1日(星期日)放假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4月3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3、5月3日(星期二)全体教职工上班。

二、班车

校区实验室班车、通勤班车于2016年4月30日至5月2日停发,5月3日恢复发车。

三、食堂及浴室

校区食堂、浴室及开水房一切照常。

四、售水、售电

2016年5月2日停止售水、售电。5月3日起恢复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放假期间各室必须安排好工作,合理调配人员休假计划,确保假期所需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受影响。

2、原则不安排加班。必须加班者于4月29日前将加班日期、事由等报各室主任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行政室备案。

3、各人休假计划须经各室主任批准并报行政室备案。

六、假期值班

1、放假期间,校区统一安排人员值班,各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室值班。

2、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,确保值班期间在岗、在位,不得擅自离岗。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、妥善予以处理,并按照“先口头、再书面”的程序及时、如实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和漏报。

3、昌平校区值班电话89748732,内线225;校区大门89745075,内线203。十三陵派出所电话89761611。
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
2016年4月26日

主题词:劳动节 放假 通知


电子稿发送:校区领导,校区各办公室,纸版发送:校区各单位。


行政室 2016年4月26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