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文件
昌平校管办﹝2016﹞6号
关于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办公室、校区各单位:
根据北京大学《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校办﹝2015﹞8号)的有关精神,结合昌平校区实际情况,经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昌平校区201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劳动节放假时间安排
1、在编职工及管理人员:4月30日(星期六)公休,5月1日(星期日)放假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
2、非管理人员(含劳务协议人员):5月1日(星期日)放假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。4月3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3、5月3日(星期二)全体教职工上班。
二、班车
校区实验室班车、通勤班车于2016年4月30日至5月2日停发,5月3日恢复发车。
三、食堂及浴室
校区食堂、浴室及开水房一切照常。
四、售水、售电
2016年5月2日停止售水、售电。5月3日起恢复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放假期间各室必须安排好工作,合理调配人员休假计划,确保假期所需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受影响。
2、原则不安排加班。必须加班者于4月29日前将加班日期、事由等报各室主任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行政室备案。
3、各人休假计划须经各室主任批准并报行政室备案。
六、假期值班
1、放假期间,校区统一安排人员值班,各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室值班。
2、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,确保值班期间在岗、在位,不得擅自离岗。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、妥善予以处理,并按照“先口头、再书面”的程序及时、如实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和漏报。
3、昌平校区值班电话89748732,内线225;校区大门89745075,内线203。十三陵派出所电话89761611。
北京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
2016年4月26日
主题词:劳动节 放假 通知
电子稿发送:校区领导,校区各办公室,纸版发送:校区各单位。
行政室 2016年4月26日印发